乍城日志第三章吴金强与冯晓月
2006-09-19 10:21:45.0


我逐渐变得沉默,我的朋友越来越少,近似于无。我的同桌屈怜是一个活泼的女孩子,我喜欢她的白皮肤,可是她跟所有的男生一起叫我娘娘腔,我并不感到委屈,因为我自己也知道我是一个懦弱无用的人,虽然我很沮丧,但那是事实。放学后我准时回家,因为从乍城中学走到林业局需要半个小时的时间,我目不斜视地走在路上,不急不徐地回到家,刚好是晚饭时间。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深深地爱着我的人,无论我变成什么样子,她都会认为我是最好的人,这就是李爱莲。我将在最快的时间内见到李爱莲,在经过从早晨六点半匆匆出门后在五点四十见到正在忙碌的李爱莲。我爱李爱莲,我很庆幸我有一个可以这样深深喜爱的人,在那段时间内见到李爱莲是我唯一的快乐,我跳跃着冲上四楼,边敲门边说:爸爸妈妈我回来了,如果开门的是李爱莲,她总是拿着锅铲,开门后急匆匆跑回厨房,我把书包扔在沙发上,到厨房里抱着李爱莲的腰问她晚上我们吃什么。李爱莲会指挥我做一些择菜之类的小事情,我乐意做这样的事情,那时候我们没有抽油烟机,开着窗户做饭,我在充满油烟味的厨房里,兴高采烈地帮李爱莲把菜洗好,看着她炒菜。林思思会晚我五分钟左右回到家,回家后她回到自己的房间,然后把门一关。我试图讨好林爱民,初二的时候我突然喜欢上写作文,并且自觉的开始写一些类似小说的日记。有一次我写了一篇一个爱化妆的坏女孩在老师的感化下变好的故事,我自以为是地给林爱民看了,林爱民说:你别的没注意到,你怎么就注意到你们班有女孩子化妆了,你脑袋里面究竟是一些什么东西?林爱民对我的厌恶和李爱莲对我的喜爱一样与日俱增,林爱民多次告诫李爱莲不要太宠我,可李爱莲置若罔闻。我象小时候一样,深深地依恋李爱莲,我希望能够永远牵着李爱莲的衣角走路,并且永远。在离开家的很多夜晚,我把被窝裹成一个小筒,我多么希望那是李爱莲的怀抱。李爱莲温柔的气味无处不在,在那些空饼干筒的旁边,那些熟悉的床单,连同房间类细微的灰尘上面。我包裹在这种气息中,那时候我感觉自己是幸福的孩子。

回到学校中去,回到人群中去,那是我的屈辱所在,我只能用沉默来回答一切。

二十二岁那一年我在G城过着荒谬的生活,至少我认为那是荒谬的。二十一岁快过完时我认识了冯小月。林思思曾经刻薄地说冯小月是G大最丑的女生,林思思一般不会这样说一个与己无关的人,她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冯小月那时候是我的女朋友。冯小月,和G城灰暗的天空以及她位于几幢二层小楼中的小房间一起存在于我的记忆中。现在我已经很少想起冯小月,她存在于我的空间中,横跨一年的距离,自始至终我没有爱过她,所以我并不避免在别人面前提起冯小月。二十五岁那年我在S城认识忧郁的女孩乌乌。我无意识地告诉了乌乌关于林小月的一切,在S城那些孤单的日子中,我需要找人倾诉,于是我认识了乌乌。当女孩爱上我那将是一件麻烦事,对我对她都是。骄傲的乌乌不会爱上我,所以我和乌乌成了最好的朋友,虽然乌乌从不向我倾诉。乌乌在听完我和冯晓月的故事后大发雷霆,她说我真无耻。 
我有时候真的建议女孩子不要爱上不爱自己的男孩,这样子真的不好。虽然我也不知道什么是好,但是我有时候也暗暗为了冯晓月悲哀,对她,不是没有一点怜悯的。

冯晓月比我大三岁,我认识她时她已经毕业分配在G城水管厂工作。她是个有些浪漫想法的女孩子,有几个天南地北的笔友,喜欢写诗。我看过冯晓月写的诗,很不幸她没什么天才,虽然她很勤奋。她皮肤很黑,眼睛较小,身材还算苗条,她的气质有点儿愚钝,虽然林思思说她是狡猾吝啬的人,她是个注定了要过平凡生活的女人,冯晓月遇到我后疯狂地爱上了我。虽然现在想起来,那不过是一段经历,不存在什么幸与不幸的争执,但我想那会让冯晓月的人生带着遗憾,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都会有遗憾,可是我们总希望能够功德圆满。那一年我大四,基本上无所事事,我的好朋友刘坼突然有了女朋友,这让我无比的感到冷落,虽然夜里刘坼偶而还会坐到我的小床上来彼此搂抱一下,可是我再也找不到当初对他的依赖了。冯晓月是我的女同学马金的好朋友,马金是一个忸捏做作的女孩,不太受欢迎,或者因为这一点,马金和我反而多几分天成的熟谂,所以那天在G大图书馆多到马金和冯晓月时,马金就一下子拉住我,对冯晓月说:林想想可是我们班的忧郁诗人呢!然后又对我说:我好朋友冯晓月,也是个大才女。其时我穿着一双拖鞋,一件灰T恤,我知道我那双从小受人夸奖的眼睛天然脉脉含情,现在也毫不例外地望向了穿着一身粉红色裙子的冯晓月。冯晓月在一封信里过分夸大地描述了我第一眼给她的震憾,她毫不犹豫地说:我就是她等了二十三年的人。我不知所措地陷入了冯晓月的糖衣炮弹中,这些炮弹包括:一套巴尔扎克的小说、精心制作的小汤圆以及无数的称赞。最初冯晓月几乎每天下午七点都到我的宿舍来找我,我是一个对女孩子很温和的人,很少有女孩子对我表现好感,虽然我并不太在乎。但冯晓月无疑为我的生活带来了一些新鲜,她几乎对我言听计从,突然有人这么崇拜我我一下子感到无所适从,我开始东拉西扯一些自己都不相信的谬论,冯晓月崇拜的眼神让我相信我说的一切均是事实,只不过前人尚未发现而已。

我原谅了冯晓月的不漂亮,用李爱莲的话来说是我受到了她的引诱。我频繁出没在冯晓月的单身宿舍,大四毕业后我在电脑公司上班时我的所有东西都搬到了她的单人宿舍内。冯晓月和我讨论过婚姻,我相当笃定地告诉她,等我到了二十四岁我们就结婚。冯晓月并不在乎我没有钱,事实上她一直比我钱多。我们住在一起后我习惯把每月四百块钱的工资交给她四分之三,我在公司的宿舍有一张空空的单人床。李爱莲一开始并不知道冯晓月其人的存在,和冯晓月呆在一起时间久了,我越来越感到空空荡荡,虽然我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可是我知道我对冯晓月没有那种爱的意思。我只是习惯了她的爱,并且隐约的有一种责任感,这种责任感有时让我忧心忡忡。

二十三岁以前我没有真正的意识到我是一个同性恋者,事实上在我的成长期,我一直受到同性的骚扰。我身高在南方人中算是中等,皮肤白晰,看上去比较瘦弱。十四岁那一年吴金强经常作弄我,在起哄的人群中,或者在偶然的邂逅时,如果他心情好,他会肆无忌惮地跑过来捏我的脸,或者来摸我的头发,那些屈辱的岁月一晃而过,直到初三快毕业时,这种情形稍好一些,我的成绩让我顺利的升上乍城中学,在领成绩单的和初中毕业证书的那一天我在篮球场上碰到孤零零的吴金强,吴金强突然很高兴地告诉我他也领到了毕业证,并且将到一个乡下小镇上去和开手工皮鞋店的叔叔学习做鞋。我告诉他我会继续上学,然后我说我要回家了,吴金强突然说带我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去看别人捞鱼。我看到好象没什么恶意的吴金强,想到这么漫长又无聊的暑假即将来临,于是和他一起去泼浪湖。

泼浪湖其实是江的一段侧流,这里根本就没有浪,但是仍然叫泼浪湖。吴金强搂着我的肩膀,我们穿过一条土路去湖边。路边有许多石头的堡坎,还有一些已经堆成形状但尚未修成的土堆,我和吴金强在这些土堆上跑上跑下,他说起他家里他爸如何打他的事情,他曾经被他爸用绳子吊着棒打,一脚铲倒在地,然后冲上去抓住什么用什么打是家常便饭,他掀开他的长袖,给我看几块暗暗的青紫,然后坚决地说等他可以打赢他爸了,一定把挨的打全部收回来。看到吴金强我暗自庆幸林爱民还算仁慈。同时也理解了这么热的天气吴金强为什么还穿着长袖衣服。泼浪湖边堆着一堆堆发臭的死蚌,可是没有人捞鱼,一些人抱着黑色的汽车轮胎在游泳。吴金强问我会不会游泳,我说不会,吴金强说那我教你。我想了想说算了,可是他很快地脱下衣服一跃进了水里,飞快地游到对岸又游回来,对我招手叫着:"你倒是下来呀,你不敢脱衣服是不是你本来就是女的呀?"游泳的人很多,好象也不会有人注意到我的样子,看到他们自由自在游得非常惬意,我说:"可是我不会游呵"吴金强说,"你下来我教你嘛,这么多人,淹得死你呀?"这时候旁边来了几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小子,哇哇叫着就往下面跳,我也跟着他们一起,一步一步走到水里面,吴金强说:"操,这么浅的水,站都站得起来,你就在边上游吧。"他站起来用手托着我的头,说只要头露出水面,不会呛到水就行了,我很快就学会了游泳,只是不敢往深水中游。游了一会儿很快就饿了,吴金强说到他家去,他妈妈每天都会煮很多饭,我们可以去吃冷饭。

头发很快就干了,我们一路拉着手去吴金强家。忘了路上说了些什么话,只记得吴金强家在老街一条盖着瓦房的光线微弱的老房子中,他家后空无一人,然后我们吃了一顿油辣椒拌莴笋叶的饭,那顿饭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实在是因为当时太饿,所以觉得无比美味。吃完饭之后为了不被他家人查察有人吃过饭,我跑去洗碗。我在洗碗时我发现吴金强突然站在我背后,我以为他要拿什么东西,可是他突然一下子抱住我,然后伸手去摸我的屁股。我大吃一惊,惊叫了一声。他放开我,然后说:妈的喊什么喊,有病。我把碗放好走到门外,看见他全身包括额头在内紧紧地帖在阴凉的墙壁上,我说:吴金强,你怎么了。他声音低沉地说:没什么。我说:那我要回家了。他说:嗯。我拿起放在饭桌旁的毕业证书,迅速地出了门,觉得我的脑中空空如也,从那个阴暗的小屋子出来,外面是明晃晃的大太阳,眼睛很不适应。我慌不择路,想不起从老街应该怎么回家,走到了县革委,在县革委我才想起到林业局的路应该怎么走。回到家李爱月问我下午到哪里去了,我说我去泼浪湖了,但没有告诉她游泳的事情。那一年林思思刚好高中毕业,已经知道她的分数上了本科线,却不知道能上哪个志愿,正焦灼地等待着录取通知书,林思思转过头看了我一眼,什么话也没有说。那个夜晚我第一次梦遗了,我慌张地听到自己的心脏跳得厉害,在梦中我好象觉得我快死了。

三年孤单平静的高中生活过后我来到G大,来到G大让我遇到同学刘坼,刘坼是从农村来的,他也是一个没什么朋友的人,在大四以前的三年,我们自然而古怪地结伴而行,想到那些岁月,一种心痛和酸涩的感觉从口中四处流溢,泛着腌黄瓜的味道。

冯晓月,她是一个如此正常,缺乏感性的女孩子,很快地我厌倦了和她呆在一起,可是不和她呆在一起我还能干什么呢,我并无电脑天才,在电脑公司做一个普通的接待员,那份工作实际上和售货员差不多,介绍顾客买到他所需的电脑,当然介绍的同时考虑如何使他掏尽量多的钱。下了班我会到书店去看看书,我办了一个借书证可以到G城图书馆借小说。为了避免冯晓月的唠叨,在那些早早下班的下午,我骑着单车去菜场买菜,照着一本川菜菜谱精心炮制一些名字动听的菜。这些菜和我做的任何一件事情一样无一例外受到冯晓月的夸奖。我时常躺在半夜的床上,听着窗外的声音,有时候是雨声,有时候是风声,有时候是别人家里传来的吵骂声,我常常觉得虚无。我渐渐开始象林思思一样想我到底是为了什么在活着。我觉得我越来越虚弱和缺乏上进的心情。在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和冯晓月一起去拜望了她的父母,她父亲是一位头发花白身体肥胖不甚高明的老中医,不过老中医还是一眼看出了我肾亏。在老中医父女的精心照管下,我灌下去大量味道奇特苦涩的中药。

李爱月和李爱莲谈起冯晓月的口气,把冯晓月形容得如同妖精,虽然我知道冯晓月不是她们所形容的那种人,但懒得和李爱月作对,李爱月在一次到G城办事时发现了我并没有住单身宿舍,并有一个女朋友之后(这其实也怪冯晓月自己,她非常自信地想见一见未来的婆婆),经过一个星期的考虑,再次来到G城,并且勒令我收拾细软辞掉电脑公司的工作和她回家乡在家复习准备考研,冯晓月在送我们去火车站的路上一直低着头,她呆头呆脑地站在月台上看着我上了火车,李爱月的手一直紧紧抓着我,生怕我会下火车去和冯晓月一起回去。其实我也是想和李爱月走的,我从小习惯了服从她,而且她给我作了两夜的思想工作,事实上那时候我也早就厌倦了和冯晓月一起在我看来毫无乐趣的,有一点负担的生活。火车门缓缓地关上了,车开的一刹那,我看到呆站着的冯晓月突然好象被人一拳击中心脏似的慢慢捂着胸口蹲了下去。泪水突然涌出了我的眼眶,李爱莲紧紧搂着我,我伏在她的胸前,不让自己叫出声音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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